我與美國麻薩諸塞州完成簽署駕照互換協議 04 Mar

中華民國駐波士頓辦事處於本(105)年3月2日代表我政府與美國麻薩諸塞州(State of Massachusetts)交通局監理處簽署駕照互換協議,並自簽署日起即生效。麻薩諸塞州是繼上年賓夕法尼亞州之後,美國與我簽署駕照互惠協定的第16個州。

上述協議係在我主管機關交通部的全力協助下,經駐波士頓辦事處與麻薩諸塞州政府歷經3年時間洽商的成果。透過此項互惠措施,凡符合申辦資格之我國民眾,將可免除筆試及路考等繁雜流程,直接以我國核發之有效駕照換發該州駕照;有助我國廠商企業派駐人員、從事學術交流人士及超過1,500位我國留學生在當地求學、安頓生活或開展工作。

目前美國地區除麻薩諸塞州外,賓夕法尼亞州、阿拉巴馬州、奧勒岡州、馬里蘭州、愛達荷州、佛羅里達州、阿肯色州、奧克拉荷馬州、德克薩斯州、德拉瓦州、華盛頓州、密西西比州、南卡羅來納州、西維吉尼亞州及亞歷桑那州等亦已與我簽署駕照互惠協定。外交部將持續與美國其他各州洽談此項便民措施,以增進我旅美國人便利及福祉,並藉深化雙邊合作關係。

有關外交部推動駕照互惠措施的最新消息及免試換照之相關資訊,歡迎至外交部網站首頁「全球免試申換駕照專區」查詢。

 

(資料來源:2016/03/03外交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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