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新《公民法》放低對移民入籍要求 05 Oct


10月4日,加拿大移民、難民及公民部長告訴媒體,新的入籍政策將從10月11日開始實施。(大紀元/周月諦)

【大紀元2017年10月05日訊】(大紀元記者周行、周月諦多倫多報導)下週三(10月11日)開始,在加拿大境內5年內住滿3年的移民,可以申請加入加拿大國籍了。

今年6月19日成為法律的加拿大新《公民法》放低了對移民入籍的要求,但留下了一個尾巴,說一些新規定,要等到秋季才生效。

10月4日,加拿大移民、難民及公民部長哈森(Ahmed Hussen)在大多倫多宣布,10月11日開始,原來6年住滿4年才能入籍的要求,改為5年內住滿3年。

政府提醒公眾,滿足新要求的申請人,必須等到2017年10月11日才可以提交公民申請。這也是可以獲得新公民申請表格的日子。

哈森說:「成功融入加拿大生活的最大標誌之一,是獲得加拿大公民身分,成為加拿大家庭的一員。政府鼓勵所有移民走成為公民道路,利用好為加拿大人提供的一切。」

安省皇家移民公司(Royal Immigration & Legal Service)的華裔移民顧問Mary告訴大紀元,她預計新政策實施後,更多永久居民會申請入籍。但是,不會造成申請積壓,因為不是所有移民都想入籍。比如有些中國移民認為,暫時不入籍的話,去中國不用申請簽證,這樣比較方便。

同時生效的新規定包括,申請人在加拿大作為臨時居民或受庇護難民居住的日子,每一天可按半天計算,累計不能超過365天,可用作那3年居住要求的一部分。另外,在加拿大居住的3年裡,須按規定報稅。

下週三開始,55歲及以上的入籍申請人不需要通過語言及加拿大知識入籍考試。需要滿足這2項要求的,是18歲至54歲的申請人(舊規定是14歲至64歲)。

能鼓勵更多人申請入籍的另一個因素是成本。不過,哈森表示,為使政府有足夠資源處理申請,目前成年人申請費630元及兒童100元的規定不會改變。

 

(資料來源:2017/10/05大紀元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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