護照遺失

出國留學或遊學時,務必妥善保管護照。可以額外準備護照、簽證的影本,與個人證件照片,避免不時之需。萬一護照遺失,需先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,取得報案證明文件,再依照護照申請流程,向鄰近駐外館處申請護照補發。

 

國外遺失護照申請流程

  1. 不論護照逾期與否,都需持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,取得由警察機關核發之『遺失護照報案證明』(或『遺失護照說明書』)。
  2. 準備護照申請相關文件:護照申請書、6個月內2吋照片、附照片的個人有效身分證件、護照規費(依各駐外館處公告)。
  3. 攜帶警局報警書面證明、相關文件,本人於駐外館處服務時間內,親自送件申請。
  4. 原則上受理後15個工作天內核發。
  5. 可於申請時檢附掛號回郵信封,由駐外館處將重新申請之核發護照寄回。

 

國外遺失護照注意事項

  1. 若需緊急返國,可向駐外館處申請『入國證明書』或無內植晶片的護照。
  2. 遺失補發之護照,依護照嫖立時行細則規定效期以3年為限。
  3. 護照經申報遺失後尋獲者,該護照仍視為遺失,不得申請撤案和再使用。
  4. 國外服務時間逕洽各駐外館處。

 

詳細辦法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公告為主。